邹平一中常规督察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当前阅读:       发布时间:2011-08-31

邹平一中常规督察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一、督察工作人员值班及巡察时间:

  晨:630——700                     课间操:940——1010

  休:1220——1350                     午:1350——1415

课外活动:1710——1830巡视全校        18001830:分别在教工餐厅就餐

晚自习:1900——2100  不定期巡视       2100——2130在校门口督察、校园巡视

        2150——2220 巡视校园

  眠:2220——2250   检查值班教师到岗情况及学生晚眠;督察休息室就寝至次日630;其他时间由组长具体安排,随机抽查。

二、值班要求

1、必须按时到岗。

⑴早上630、中午1350在校门口值班,检查学生是否正确佩戴学生卡、出入证,在校园内骑车、佩戴首饰、头发、着装等问题。

⑵课间操时间(9:4010:10):不定期巡视各级部学生跑操、校服穿着、校卡佩戴等情况。

⑶下午17101830,晚上2150——2220每个级部的带班领导及3名值班教师在务本楼前集合,与督察人员一起巡逻,重点巡逻学生集中时段、地点的安全管理、学生的异常交往、打架斗殴、吸烟、在黛园吃饭、从东操场东北角购饭等问题;按要求定点值班,轮流吃饭。

⑷晚上跑校生放学时(21002130左右):到校门口处理跑校生在校门口出现的突发事件;巡视校园,检查各教学楼楼层值班教师是否到岗。

⑸午休1220、晚眠2220:到生活区,检查各级部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及学生在午休晚眠时间出现的一些问题(向窗外泼水、扔垃圾等)。

⑹其他时间由组长随时安排,随机抽查 (值班时间随作息时间修改)

⑺督察人员在岗期间,主要检查值班人员、生活指导教师到岗和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学生的安全问题。

⑻各级部巡查领导要合理安排分配并随时检查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督察组长。

学生在校的周六、周日,全天候巡视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过大周的周日及节假日开学第一天,须在下午300到岗,在校门口值班,并按正常要求巡视校园。

级部安排的全员值班与学校督察组同步。

2、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与教育,培养学生的卫生养成意识和文明习惯。加大对学生公寓出现的向窗外泼水、扔垃圾等问题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校园内学生随手扔字纸、留长发、染发、学生卡佩戴、校服穿着、携带手机、骑车、浪费食物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学生打群架及谈恋爱现象为本学期的治理重点。各级部要突出重点,将治理与疏导相结合,制定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手段,引导学生文明交往,和谐相处。

3、督察人员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对值班教师不按时到岗、不认真值班的现象要提出批评意见,对学生的不文明现象要及时制止与严格管理。

4、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重点巡查。为了杜绝学生群殴事件的发生,在课外活动、晚餐、晚眠等重点时段,各级部领导干部要轮流值班巡查,及时制止学生的冲突,及时解决学生之间的矛盾,将打群架现象消灭在萌芽之中

5、各级部、各部门要重视通报中的问题,利用国旗下讲话、晚点等时间集中要求,及时整改。

6、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力度。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时,提高警惕,听到异常声音要及时了解状况,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生病、在室内吸烟、偷偷外出上网等事件的发生。

7、客观全面记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建议栏中写明对学校工作的改进建议。

8、各督察组长指定专人填写督察记录表,并于次日800前交安全办。

                            邹平一中督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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