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一中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当前阅读:       发布时间:2012-10-09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在过街天桥上、地下通道内发生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对校园受困师生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2.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成立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工作目标

⑴加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⑵完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⑶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突发事件发生而危及师生安全,造成财产损失。

4.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⑴学生在过街天桥上、地下通道内行进过程中发生停电、火灾、坍塌等事故时,所有在校教师及工作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和疏导。

⑵值班人员及时拨打学校领导及警卫室电话,汇报发生的事件。同时,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要快速撤离出事地点。

⑶值班人员带领学生及时撤离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将学生带到操场、门口广场等空旷的地带。受伤师生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实施救护,并根据实际情况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⑷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听从值班教师指挥,停止一切活动,同时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受伤的同学迅速地撤离现场。如果安全通道被破坏,导致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⑸发生漏水、漏电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⑹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⑺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注意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5.突发事故的预防原则

⑴加强日常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各级部、班主任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教育学生在通过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时严禁追逐打闹、拥挤攀高、乱扔果皮纸屑、乱涂乱画。

⑵加强日常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总务处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过街天桥上与地下通道内的线路、电器、照明、通风等公共设施,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定期做好维护维修工作,努力避免意外事故。遇到雨雪天气,要预先采取有效地应对措施(撒盐或清理积水、积雪),确保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无积水、积雪、冰块等。

⑶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督察、级部及保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值班,维护学生人身安全。

⑷晚上如遇停电、突然断电等意外情况,值班教师立即上报的同时,要引导学生走大门。

 

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杨树海(校  长) 

副组长:冯长春(副校长)         冲(副校长) 

          峰(工会主席)     周学文(校长助理) 

        朱伟国(校长助理)     王淑明(校长助理)   

        韩爱红(校长助理)     吕素芝(校长助理)

  员:朱  毅(办公室主任)    由伟强(安全办主任)

        李凤军(总务处副主任)  赵卫东(高一一区主任)

          军(高一二区主任)  周建国(高二一区主任)

          锋(高二二区主任)  牛传勇(高三一区主任)

        杨长春(高三二区主任)    颖(艺体部主任)

        孙宪镁(安全办副主任)  张波业(总务处副主任) 

二、工作小组

  长:冯长春   

副组长:周学文   朱伟国   王淑明   韩爱红   吕素芝

  员:朱     由伟强   李凤军   赵卫东       

周建国        牛传勇   杨长春       

孙宪镁   张波业   督察组值班人员

        级部全员值班人员   保安人员 

三、 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联系电话:4260001   4260036

 

 

 

邹 平 一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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